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禅宗 密宗 成实宗 地论宗 法相宗 华严宗 律宗 南传 涅盘宗 毗昙宗 三论宗 摄论宗 天台宗 综论 其它护持
 
 

律藏的来由及在汉地的流传与研究——郜林涛

发布人:admin   下载DOC格式文档    微信分享     

 
 
     

传说佛陀入灭后,五百弟子第一次结集,由多闻第一的阿难陀诵经,结集成经藏;由持律第一的优婆离诵律,结集出律藏。律藏,音译毗奈耶藏、毗尼藏,意译调伏藏。律是佛陀为调伏弟子烦恼,对治生活恶习所制定的教团规则;也就是在修道生活中,佛陀针对弟子所犯的过失而定的规范和戒律,是随犯随制,属随缘制戒。律藏就是整理佛陀所制戒法的典籍,亦即“戒”由律藏所诠说,而律藏则为“戒”的根据典籍。

一、律藏的由来

律藏的内容通常分为波罗提木叉与犍度二部,包括僧团应守的禁止条文及生活礼仪规范等。多部律典均记载了佛陀制定戒律的缘由,是在佛陀成道后十二年,因弟子苏阵那犯淫佚之行而起。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载:

至十三年,在佛栗氏国。时羯阑铎迦村羯阑铎迦子名苏阵那,富有资财多诸仆使,金银珍宝谷麦盈溢,所贮赀货如毗沙门天王。于同类族娶女为妻,欢乐而住。彼于异时。于佛法僧深生敬信,归依三宝受五学处,所谓杀生偷盗欲邪行虚诳语及饮诸酒,悉皆远离,由斯敬信日渐增广,便以正信舍家趣非家,剃除须发而披法服。……时苏阵那作不净行已,世尊于无量百千声闻苾刍大众中,而为说法,所谓离贪嗔痴心慧解脱。时苏阵那亦在众中听佛说法,既闻法已,心怀愁恼深生追悔,赧容伏面默尔无言,即便归房怀忧而住。……以此因缘具白世尊。……世尊以种种方便,说厌污事呵责苏阵那己,告诸苾刍曰:“由此因缘我观十利,为声闻弟子于毗奈耶制其学处。云何为十:一摄取于僧故,二令僧欢喜故,三令僧乐住故,四降伏破戒故,五惭者得安故,六不信令信故,七信者增长故,八断现在有漏故,九断未来有漏故,十令梵行得久住故。显扬正法广利人天,我今为诸声闻弟子,于毗奈耶制其学处应如是说。”

佛陀制定戒法的本意,是专为摄僧而令正法久住,所谓“戒住则僧住,僧住则法住”,佛陀入灭两千五百多年,至今佛弟子仍能见闻佛法,即是由于佛陀“制戒摄僧”之故。

有关律藏结集的因缘,根据《长阿含经》卷四《游行经》记载,佛陀入灭后,弟子均极悲伤,有一名曰跋难陀的比丘却兴奋地说:“那长老去世甚好,他在世时,经常拿戒律来约束我们,如今他去了,我们可以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了。”大迦叶听后深为痛心,因此发起结集律藏,由优婆离分八十次诵出根本律法,此后由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修、优婆多等五师相承。后经优婆多门下五位弟子再从八十诵律中各执所持自成一部,就是所谓的五部律,分别是:《四分律》、《十诵律》、《僧祇律》、《五分律》、《解脱律》。梁僧佑《高僧传》卷十一论有云:“于是互执见闻各引师说,依据不同遂成五部。而所制轻重时或不同,开遮废立不无小异,皆由如来往昔善应物机,或随人随根随时随国,或此处应开余方则制,或此人应制余者则开,五师虽同取佛律而各据一边。故篇聚或时轻重,罪目不无优降,依之修学并能得道。故如来在世有梦叠因缘,已悬记经律应为五部。……又《文殊师利问经》云:‘我涅槃后百年当有二部起,二摩诃僧祇,二大众,老少同会共出律也。’从此部流散更生七部,二者体毗履部,纯老宿共会出律也,从此部流散更生十一部。故彼经偈云:‘十八及二本,悉从大乘出。无是亦无非,我说未来起。又执见不同。’传中亦有十八部,而名字小异,故以五部为根本。从萨婆多部生四部,弥沙塞生一部。迦叶毗生二部,并是佛泥曰后二百年内,僧祇生六部。流传至四百年中,昙无德所生也。经中或时止道五师者,举其领袖而言。或时十八二十,则通列异论也,自皆度。”即是此意。

在这五部律中,我国仅传译前四部,外加五部论,共四律五论,为中国律宗重要的典籍。(所谓四律,还要说明一点,《十诵律》出自说一切有部,而《根有律》出自根本说一切有部,由于这两个部派同源于上座部,所以中国古代历来将二者视为同一部派,《十诵律》和《根有律》也被视为同一部派的广律。其实四律应当是五律。)

原始佛教的律藏,分广律、戒经、律论三类。广律有六种:《铜鍱律》、《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戒经即《波罗提木叉经》,乃汇集比丘、比丘尼所受持的禁戒条目,是僧团中半月所诵,汉译又称为“戒本”或“戒心”,是律藏的核心、根本。关于律的论书,则有《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律二十二明了论》等五部论。

二、律藏在汉地的流传及古代研究概况

古人对于佛教戒律,除了僧侣和居士的实践之外,也很早就开始了一些近乎于“学术”的研究。一般来说,这些研究的主体均是僧人,其目的也是为指导僧伽的行为。但在今天看来,仍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中国古代对印度佛教戒律的翻译,始于曹魏嘉平二年昙柯迦罗翻译《僧祇戒心》及《四分羯磨》,据《高僧传》卷一《昙柯迦罗传》所载:“昙柯迦罗,此云法时,本中天竺人,家世大富,常修梵福。迦罗幼而才悟质像过人,读书一览皆文义通畅,善学四围陀论,风云星宿图谶运变莫不该综,自言天下文理毕己心腹。至年二十五,入一僧坊,看遇见法胜毗昙,聊取览之,茫然不解,殷勤重省更增昏漠。乃叹曰:‘吾积学多年,浪志坟典,游刃经籍,义不再思文无重览。今睹佛书顿出情外,必当理致钩深,别有精要。’于是赍卷入房,请一比丘略为解释,遂深悟因果妙达三世,始知佛教宏旷,俗书所不能及。乃弃舍世荣出家精苦,诵大小乘经及诸部毗尼,常贵游化不乐专守。以魏嘉平中来至洛阳,于时魏境虽有佛法而道风讹替,亦有众僧未禀归戒,正以剪落殊俗耳。设复斋忏事法祠祀,迦罗既至大行佛法。时有诸僧共请迦罗译出戒律,迦罗以律部曲制文言繁广,佛教未昌必不承用,乃译出《僧祇戒心》,止备朝夕。更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中夏戒律始自于此。”此后戒律研习渐入中土,考其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戒律的整理与翻译。对此,历代僧传与佛经目录都有详细记载。其中贡献最突出者,当属东晋法显及唐代义净。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于是遂以弘始二年岁在己亥。与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寻求戒律”(《高僧传》卷三《法显传》),在印度时“于摩竭提邑波连弗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得摩诃僧祇律,又得萨婆多律抄杂阿毗昙心綖经方等泥洹经等”,后在师子国得到《弥沙塞律》。其中惟有属于根本说一切有部之《萨婆多律》未被翻译,原本后亦亡佚。唐代则有义净由海路至印度,求根本说一切有部戒律“,经二十五年历三十余国,以天后证圣元年乙未仲夏还至河洛。得梵本经律论近四百部,合五十万颂。……初与于阗三藏实叉难陀翻华严经,久视之后乃自专译。起庚子岁至长安癸卯,于福先寺及雍京西明寺,译金光明最胜王、能断金刚般若、弥勒成佛、一字咒王、庄严王陀罗尼、长爪梵志等经,根本一切有部毗柰耶、尼陀那目得迦、百一羯磨摄等。掌中取因假设、六门教授等论,及龙树劝诫颂,凡二十部。北印度沙门阿你真那证梵文义,沙门波仑复礼慧表智积等笔受证文。”(《宋高僧传》卷一《义净传》)。法显和义净对汉地佛教律藏的建立与完善方面作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

(二)著录。最早著录佛教戒律文献的佛经目录是西晋竺法护的《竺法护经目》,是乃竺法护本人的译经目录。据《出三藏记集》及《开元释教录》载竺法护的译经中包含戒律文本,可知《竺法护经目》必然载录了有关戒本。而确切可知著录佛教戒律文献是东晋道安的《综理众经目录》。《高僧传》卷五本传云:“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在其影响之下,流传至今的“四律五论”陆续被译出。其后,佛经目录渐多,大都著录了戒律文献。如梁代僧佑《出三藏记集》、隋代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唐代智升《开元释教录》、唐代《贞元新定释教目录》等,其中尤以《开元释教录》著录为详,分类最为合理。

(三)宣讲与著述。这里所谓著述主要包括注疏或论著。南北朝时期,对《十诵律》的研习特盛。据《高僧传》卷十一“明律”篇记载,入传者共十三人,其中研习《十诵律》者十一人。同卷论曰:“始弗若多罗诵出十诵梵本,罗什译为晋文,未竟多罗化焉。后昙摩流支又诵出所余什译都竟,昙无德部佛陀耶舍所翻,即《四分律》也。摩诃僧祇部及弥沙塞部,并法显得梵本。佛驮跋陀罗译出《僧祇律》。佛驮什译出弥沙塞部,即《五分律》也。迦叶毗部,或言梵本已度未彼翻译,其善见摩得勒伽戒因缘等,亦律之枝属也。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以昔卑摩罗叉律师本西土元匠,来入关中,及往荆陕,皆宣通《十诵》,盛见宋录。昙猷亲承音旨,僧业继踵,弘化其间。璩俨隐荣等,并祖述猷业,列奇宋代,而皆依文作解未甚钻研。其后智称律师竭有深思,凡所披释并开拓门户,更立科目,齐梁之间号称命世学徒,传记于今尚焉。”到唐代,道宣研习五部,而以《四分》为本,其学识受当时唯识学影响,主张以受戒时熏成的善种子为戒体,提出心识戒体说而会通大乘小乘。又以五种理由证明《四分律》能通于大乘。律藏初传中国,被各家判定为小乘法门,道宣律师根据佛陀“以戒为师”的遗教,致力将戒律融小归大。他体察众生根机,认为五部律中,《四分律》最适合中国,遂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明其戒体,立其戒相,一统律藏,使律宗成为大乘八宗之一。所著之《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羯磨疏》三卷、《戒本疏》六卷、《拾毗尼义钞》六卷、《比丘尼义钞》六卷,称为律学五大部。其中《行事钞》为研究四分律不可或缺之书。从而使得此后汉地戒律学发展,皆以其为中心。

三、中国近代律藏研究

在中国(包括大陆和港台),近代以来对佛教戒律的研究,除了多数是进行一般性的介绍外,学术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文献研究。现存的律藏因不同部派的传承,有南传上座部的《巴利律》,汉传法藏部的《四分律》、化地部的《五分律》、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根本说一切有部的《根有律》以及藏传的《根有律》。除以上完整的律藏外,学者已陆续发现一些零散的残片,例如,公元1世纪在中亚细亚发现的有部律与四分律之梵文断片;公元1931年,于罽宾附近的塔中发现《根有律》的梵文写本;1934年,又于西藏发现属于大众部之出世间部的梵文律藏写本。这些属于不同部派写本的发现,开拓、丰富了戒律的研究。

具体研究成果如:吕澄《诸家戒本通论》、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陈士强《中国佛教百科全书·经典卷》等,或比较诸家戒本的异同,或探讨文本之最原始形态及其发展过程,或比较细致地介绍佛教戒律文本的形态等;季羡林、王邦维等学者则对新发现的有关梵文等其他文字的律本残卷进行了研究。另外,由于敦煌藏经洞的发现,敦煌文献中有关戒律的抄本等也得到了一定的整理,如湛如《敦煌佛教律仪制度研究》中,讨论了敦煌文献中的佛教律仪制度。

(二)对律学理论的研究,如圣严的《戒律学纲要》、劳政武《佛教戒律学》对佛教戒律问题,用法制史学、法律学、法律哲学及西方伦理学等观点与方法,作了全面的探讨;李富华等著的《佛教学》第七章《佛教僧人》比较全面地介绍和分析研究了中国僧人的戒律问题,尤其是对僧人的“布萨说戒”有独到的见解。陈兵、邓子美的《二十世纪中国佛教》对当代佛教的守戒问题作了独到的探索,事关佛教界一直在呼吁的道风建设,因而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社会现实意义。王月清的《中国佛教伦理研究》,以道德伦理为中心,较全面地论述了中国佛教的戒律观。该书第二章从佛门戒律概观、中土律学流程、禅门律仪的变革等方面,探讨了中土戒律的特色。

总的说来,目前对戒律的研究主要的成绩包括:第一,初步对历史上戒律史的基本面貌以及小乘和大乘戒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索。第二,开始对中国佛教史上寺院清规与戒律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从而使将戒律与清规混为一谈的状况得到了些许改善。

到目前为止,部派戒律的研究已得到了相当的关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于通过各种文字文本、特别是梵汉不同文本的比对去考察部派广律的源流情况方面的工作还不完善,而部派广律的具体戒条、戒缘的发展聚合及所反映的原始佛教僧团的管理情况,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郜林涛

 
 
 
前五篇文章

弥陀净土理念是中国佛教终极关怀的共同基础——方立天

沩山灵祐及其禅法思想评述——向学法师

《曹溪大师传》及其在中国禅宗史上的意义——杨曾文

非理性放生,请手下留情——周芳

一生参得野狐禅:论高旭的佛学思想——樊庆彦

 

后五篇文章

《楞伽经》与灵辨的《华严经论》——张文良

处理,明明了了--洗碗禅

大乘佛教的慈悲观及其心理治疗中的转化作用——济群法师

原始佛教本体和非本体因素的互动——宇恒伟

佛教伦理思想及其现代意义——韩作珍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五明学佛网,文章总访问量:
华人学佛第一选择 (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