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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九·三、广资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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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九·三、广资粮位

 

  【论文】

  九·三四 初资粮位,其相云何?

  【疏翼】

  第三最后五颂明唯识所入之位中,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一一位中,初问兴起,次举颂别释。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五十三】

  此下、别解。

  然1前三问,初能入人自下不解。已略辨故,非本颂故,其所入位,所入法用,下别解释。然此二种,各五不同。义意既同,各合解释总为五也。此中五段,不假分科。今初段中,初、问,次、答。此即问也2。

  【颂文】

  九·三五 颂曰: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疏翼】

  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中,第二别答初位。

  【述记·卷五十三】

  答也。初、颂,后、解。下逐难释,易处不言。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下云:

  若彼一切是唯识者,应思何由生起如是思惟——谓眼、耳、鼻、舌、身取于色、声、香、味、触耶?

  颂曰: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论文】

  九·三六 论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顺决择识,求住唯识真胜义性,齐此皆名资粮位摄。

  【疏翼】

  第一别答初位中,第二解颂。

  【述记·卷五十三】

  此、解初位始终分齐。于中有二:初、别释颂文,后、“此位未证唯识真如”等下显位修行。初中又二:初、略解颂文,后、广“二取随眠”即是二障。初中复二:初、释上二句,后、释下二句,文至下3当知4。

  《摄论》云:清净、增上力、坚固心胜5进,名菩萨初修,无数三大劫6。

  大菩提心7以善根8为自体;以大愿9为缘;不退屈10为其策发;方能发起故。“善根力”,名“清净力”,善根11是因,能降伏所治故;“大愿力”,名“增上力”,是缘,常值善友故;坚固心升进者,虽遇恶友方便破坏,终不弃舍大菩提心。“所修善法运运增长”,“大菩提心坚固不退”,齐此方名初劫之始。

  此言“深”者,即清净、增上力;“固”,即“坚固心胜进”;“深固”,即是大菩提心。

  “唯识真胜义性”者,简前三胜义,非“胜义胜义”故,即是真如。顺决择位识,作唯识观,“求住唯识真胜义性”。此位未能伏除识相,未名求住真唯识性,即地前四十心,皆是此位12。

  然彼以前或十万13、八万、六万、四万、二万、十千劫等,皆不入此位。未名清净、增上力,坚固之心未升进故。

  此出初道位分齐已。释上二句颂讫。

  【论文】

  九·三七 为趣无上正等菩提,修集种种胜资粮故。

  【疏翼】

  第一释第二十六颂上二句中,第二解二名。于中有二:一、解“资粮”名。二、解“顺解脱分”名。此即解初名。

  【述记·卷五十三】

  此、当释名。

  初、释“资粮”之名。

  望“菩提”为号。菩提因之初位,资益己身之粮方至彼果,故名“资粮”。此即依自利释名,为出生死得大智,故求菩提也。

  然前第七末增上缘中解“资粮位”,亦有“未知当知根”14,云“能远15资生根本位故”者,从久修者邻近为名。此说初行多求果故,亦不相违。

  【论文】

  九·三八 为有情故,勤求解脱,由此亦名顺解脱分。

  【疏翼】

  第二解二名中,第二解“顺解脱分”名。

  【述记·卷五十三】

  次、解“顺解脱分”名。

  “为有情故,勤求解脱”,望涅槃为因。涅槃名“解脱”,如常所谈。勤求于彼,此行不违,故名为“顺”。“分”者,因也,支也。

  彼“顺决择分”,言“分”者,即“决择”是“分”,即择法、觉分。“分”者,支分义。顺彼决择分故16,名“顺决择分”。

  今言“分”者,因支义。是解脱之因,因之一支,故名为“分”。即顺体是“分”,顺彼解脱之分,名“顺解脱分”。此依利他为因17,为度有情,乃18求解脱。

  然求菩提,利他义显;勤趣解脱,自利义显。然于菩提有自利之谈,涅槃致利他之义者,盖欲以彼显此菩提亦利有情,以此显彼涅槃亦能自利,文影于此,义贯于彼,故也。

  问:何故“顺解脱分”,“分”即是“顺”,“顺决择分”分体、非顺?

  答:“决择”体是有为,“决择”可体即“分”。体有多分故。“涅槃”体是无为,解脱彼非是分,体非一多故。

  又解:“解脱”者,即胜解数缘“解脱”;解脱苦,名“解脱”。因中,印境为名,乃名胜解;在果,出苦为目19,故名“解脱”。若依此释,“解脱”即“分”,名“解脱分”。“分”义,非“顺”,与“决择分”同。

  然彼望慧为名,此望胜解为号。今为此解,即无前难。

  上来虽出位体分齐,释位,二名不同,总是解释资粮位讫。

  【疏翼】

  以上第一略解颂文中,第一释上二句讫。

  【论文】

  九·三九 此位菩萨,依因、善友、作意、资粮四胜力故,于唯识义虽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门,修菩萨行。

  【疏翼】

  第一别释颂文中,第二释下二句。于中分二:一、先释第四句,二、后释第三句。初中又二:一、出四胜力住外门修,二、无伏灭随眠现起力。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下、解“渐次悟入”之时,初位渐次。释颂下二句,此出四力。

  《摄论》20第六云21“谁能悟入”中“大乘多闻熏习相续”,此乃“因力”,简二乘等种姓。“多闻22”即前所说本、习二姓23。彼云“已得逢事无量诸佛出现于世”,即“善友力”。彼云“已得一向决定胜解”,非诸恶友所能动坏,名“作意力”。彼云“已善积集诸善根故,善备24福智资粮菩萨”,名“资粮力25”。由前“无间三因,已善积集诸善根”等。世亲云:第一力为因26;第二力为缘27;第三力能修正行28;第四力由积集善根,名为资粮菩萨29。“如是名由作意力,善修福智二种资粮”,能入十30地;名依持力。

  此四,望二乘姓、恶友缘、任31运心、下资粮,以皆胜故,名“四胜力”。

  此位依此四力,于唯识义虽深信解,而未能了二取皆空;一切多住事相,散心行诸粗行,名“住外门修菩萨行”。

  问:《华严》第八32〈十住品〉颂云:第四生贵真佛子,从诸贤圣正法生,有无诸法无所著,舍离生死出三界。彼经第九33又解十住初心菩萨,余住亦尔。颂云:清净妙法身,应现种种行;犹如大幻师,所乐无不见34。或处为众生,究竟菩萨行;或处现初生,出家行学道。或于树王下,自然成正觉;或处为众生,示现入泥洹。35如何此文36言“多住外门修菩萨行”?

  答:此第四住菩萨37作十种观法,第七观业、第八观果:折伏现缠,不依见道等所有无明更造恶38业39、令后果起,名为“舍离生死出于三界”。定当能出,非时已出40。今依外门修菩萨行,亦不违也。

  又此十住菩萨亦有少分依有漏定,能现八相度脱有情。以十住初发心住中,分得十力学于十法,第十法者,“为苦众生作归依处41”,此住以去,彼诸菩萨展转增胜,能现42八相。然多起散行,少能入定,作真如观;名“多住外门”,不说彼菩萨唯住外门也,亦不相违。

  【论文】

  九·四○ 故于二取所引随眠,犹未有能伏灭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现行。

  【疏翼】

  第一先释第四句颂中,第二无伏灭随眠现起力。

  【述记·卷五十三】

  由此事故43,二取现行为能熏习所引随眠,“犹未有能伏灭”此二随眠之力,“令彼不起二取现行”。

  问:《华严经》第九44解十住菩萨中云:除灭诸烦恼,永尽无有余,无碍寂灭观,是则佛正法45。云何此言未伏“二取”?

  答:彼依伏因邪教邪师所起不共无明伴烦恼类,说尽46、非尽一切自分别生烦恼及俱生烦恼。

  又说佛法功47力能灭一切烦恼,非十住位已能灭一切烦恼48。下此论文49资粮道中,于分别二取虽渐伏灭,未全50伏故。《缘起经》云:内法异生不放逸者,我不说为无明缘行故51。因邪教发52不共、相应无明,见道53等者,此位能伏,今说不伏,谓自分别54所起,及俱生等全分为论55。

  又但总言多分未能,名为未伏,非少亦未。论下文云:于“加行位”始方“能伏分别二取”56。自邪思惟57,于资粮位亦有起故。《瑜伽论》说:胜解行菩萨于三处忘58失,犹起烦恼,或时舍戒59。所说诸法60,如暗中射,或中、不中61。故此位中,自分别烦恼未尽。

  【疏翼】

  此第二释颂文下二句中,第一释第四句颂文讫。

  【论文】

  九·四一 此“二取”言,显二取取,执取能取、所取性故。

  【疏翼】

  第二释颂文下二句中,第二释第三句颂文。于中分二:一、释“二取”言,二、释“随眠”言。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正释下二句颂。

  颂“二取言,显二取取”。非即二取名“二取”也。但只二取名“二取”者,有非执二取种,岂亦伏耶62?又相分等,非必可伏,故执二取实有等之取,方名“二取”63。

  【论文】

  九·四二 二取习气,名彼随眠,随逐有情,眠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

  【疏翼】

  第二释第三句颂文中,第二释“随眠”言。

  【述记·卷五十三】

  二取之种,名彼“二取随眠”,何义?

  “随逐有情”,常在生死,“眠伏藏识”,不现余处,故名“随眠”。“或随增过,故名随眠”——随逐有情,多增过失,故名“随眠”。

  何故“眠”者,乃是“增”义?

  如人嗜眠,眠即滋多,故名64过失增,是“随眠”义。

  前,当性彰名;后,从喻为目65。与萨婆多别,如别抄66,即二障种也67。

  上解本颂讫。

  【疏翼】

  以上第一别释颂文中,第一略解颂文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论曰:又如前﹝第十九﹞颂有云: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后生余异熟。当说二取云何断及未断,是故今广说“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谓乃至不起此识,求住于心之法性即所说“唯识性”中,但行于所取及能取所缘境界。

  “二取”者,谓所取取及能取取﹝藏文作“'dzin pa gbis ni gzuv ba'i 'dzin pa dav/ 'dzin pa'i 'dzin pa ste/”﹞。彼之“随眠”者,谓能生起未来二取取故,即于彼等之阿赖耶识中所熏种子。乃至修观行者于无二之相唯识性中,未起心求住,即如许时未能伏灭二取取随眠,即是未能断义。此中显示若未能断外缘者,则内所缘,亦未能断;是故今说彼作是思,谓我由眼等能取色等。

  【论文】

  九·四三 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

  【疏翼】

  第一别释颂文中,第二广“二取随眠”,即是二障。

  【述记·卷五十三】

  第二、解二障中,初、出体释名等。二、见、修分别。三、约人分别。四、约有无漏道伏断分别。五、结归颂文。68先解烦恼障中,初、出体,后、释名69。

  以萨迦耶见为首,由我为本,生诸烦恼;我见若无,烦恼随断。见、修二断,其义亦然。或虽所生之惑先除,我见未灭,究竟尽位,由我见断余方断尽。此依九品,品虽别断,断八品等时不断我见,烦恼先断。说以我见无品数,全离欲方断故70。

  又解:既所生惑,有多品数,能生之见,定然亦有九品。即随离九品欲,我见渐断故,根本断时,余亦随断。

  此中不言“我见”,言“萨迦耶见”者,若言“我见”,不摄我所,梵云“没曳达利瑟致71”。梵云“萨迦耶72”,此云“不实移转身见”,即摄我所。为显此中摄我所故,言“萨迦耶73”。

  “百二十八根本烦恼”者,见道所断欲界四十、上界各三十六,并修道十六,有一百二十八种74。

  “及彼等流诸随烦恼”者,即二十种,或复更多,如前所引〈摄事分〉75说。

  此出自体性。若眷属及余心、心所等,五蕴为性。

  《佛地》第七说:若此所发业,所得果,皆摄在中,皆以烦恼为根本故。

  彼论通远眷属,皆假名“障”。今此据自性障,即不取业果。若不尔者,无明所发、感善三业及果,应是染性,应是障体!既不尔者,故今此文为胜。

  【论文】

  九·四四 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疏翼】

  第一解烦恼障中,第二释名。

  【述记·卷五十三】

  此、释名也。

  唯“障涅槃”,所障增故。

  【疏翼】

  以上第一出体释名等义门中,第一解烦恼障讫。

  【论文】

  九·四五 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

  【疏翼】

  第一出体释名等义门中,第二解所知障。

  【述记·卷五十三】

  所知障中有五76:初、出体性。第二、释名。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第四、三性分别,亦遮外计。第五、释外妨难,亦以法我、我所为首,生余障故。如前第一卷初77解78。

  “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者,此出体性。此之头数,与烦恼障同79。若烦恼障俱,必有所知障故80。

  然显81烦恼粗,举有多品类可易了知,二乘所断,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数束82显。今此所知障细,下无多品类,极难了知,唯菩萨断,亦是异熟无记所摄83,故不显数。其实,法执无离无明,故必84有数。

  又显法执无明,五住地中唯一住摄85,前障86,四住地摄,故不显数。

  若尔,何故不言诸随烦恼?

  既言“慢等”,等取随惑。《佛地》亦同。此出自体性。

  若眷属者,《佛地》云:诸心、心所87及所发业、所得果,皆摄在中。皆以法执无明,为根本故。

  此中“果”者,谓等流、增上、士用果等88,除异熟果。不感报故89。

  【论文】

  九·四六 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二释名。

  【述记·卷五十三】

  何名所知障?

  二、释名也。

  “所知境”者,谓有为、无为;“无颠倒性”,谓真如理。由覆此境令智不生,“能障菩提”,故“名所知障”。

  此即释名。此望所障增者,以得名故。下转依中,自当解释90。

  前烦恼障,烦恼即障;此所知障,障于所知。前当体彰名,持业释也。此所障受称,依士释也。

  【论文】

  九·四七 此所知障,决定不与异熟识俱,彼微劣故。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于中分二:一、简别异熟识,二、简别前七转识。初中又三:一、不俱所以之一,二、不俱所以之二,三、不俱所以之三。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三、八识分别,因破外执。

  第八识,名“异熟识”。何以不俱?彼91异熟识是“微”细、“劣”弱故;此法执望彼,粗而强故。此是能熏,故彼非也。

  安慧等师执三性心皆有法执。此识,唯异熟,故唯异熟性中破之。

  【论文】

  九·四八 不与无明、慧相应故。

  【疏翼】

  第一简别异熟识中,第二不俱所以之二。

  【述记·卷五十二】

  诸论92但说此第八识唯五数俱。法执必“慧”及“无明”俱。“慧”能计度,“无明”迷故。

  《佛地论》93说94:有义:法执及无明,遍三性95有漏心品,及二乘无漏心品。皆不了达法无我故,皆似相分见分起故。前卷已说96。此障中无,但护法师伏遮彼计。

  【论文】

  九·四九 法空智品与俱起故。

  【疏翼】

  第一简别异熟识中,第三不俱所以之三。

  【述记·卷五十三】

  若言法执,何藉慧俱,菩萨“法空智品”,许与此第八识“俱起故”。第七有法执,法空智起,即不行;第八法执有,法空智起,此应灭!既八现行,与彼俱起,定知第八无法执。

  量云:第八识等,定非法执品。法空观品与俱起故。如佛第八识。

  若言因中法空观起,第八许断,即无漏法无所熏故,佛何得成?不可言熏镜智俱识。非无记故。犹未得故。

  第八异熟既尔,余识异熟应然!然今七识总合为法97。又下异熟心,许是法执,故不可为例98。于《佛地论》,此论胜也99。

  【疏翼】

  以上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中,第一简别异熟识讫。

  【论文】

  九·五○ 七转识内,随其所应或少、或多,如烦恼说。

  【疏翼】

  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中,第二简别前七转识。于中分二:一、多少例烦恼障,二、另简前五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无离烦恼别起执故,故数与彼烦恼等同。

  七识之中,根本有四100,随惑有八101,及别境慧,有十三法。第六识有一切。五识有根本三102,随惑十103,与十三法俱。

  【论文】

  九·五一 眼等五识,无分别故,法见、疑等,定不相应,余由意力,皆容引起。

  【疏翼】

  第二简别前七识中,第二别简前五识。

  【述记·卷五十三】

  何故五识无见、疑等?

  “无”计度“分别故”。

  “法见、疑等定不相应”等者,“等”取随中诸惑,与此五识不俱起故。即忿等十全,余十少分104,计度分别之所生者,五识皆无。

  非无见道所断诸惑,名“无分别”。就见道中,无缘邪友师,自分别诸惑,而实非无意识所引见道诸惑,名“无分别”。

  《对法》等云:“分别起”者,见道断105。既许五识中,惑通见道断,则有分别之惑。然非自力生,为意所引生故。故论云:余由意力,皆容引起。“余”者,即见、疑等余。《佛地论》说:五识虽无见等,由意识引有非见所摄爱、恚等起,二障所摄106。今此107意说加彼自力分别惑“余”。为遮外计执五识中,惑唯修道断故108。

  【疏翼】

  以上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讫。

  【论文】

  九·五二 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论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于中分四:一、标宗引论,二、遮外出理,三、因解二障宽狭,四、无记简余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

  《瑜伽》第五十九卷说:欲界烦恼,一分是不善,及余上二界,是无记109。即是“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

  不言通善,如何乃言善心中有法执?

  法执必有无明俱故。《对法》第四亦言欲界烦恼能发恶行是不善,余是有覆110。

  如何乃言无明通善?

  【论文】

  九·五三 痴、无痴等,不相应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二遮外出理。

  【述记·卷五十三】

  若彼救言:生死有漏皆不善摄,故必有无明者,若尔,善心既有无痴,此执有痴,“痴与无痴不相应故”,如何可说善与不善俱111?痴、无痴等,定不相应。相违法故,如无贪、贪等。不可言此执心无无明俱,如人执心,无明俱故。

  彼复有执:第七识中唯有我执,无法执故,如前第五卷解112。《璎珞经》云:善心有不善,是外道义113。

  【论文】

  九·五四 烦恼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为所依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于中有三:一、定为惑依,二、体一用别,三、解何以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今遮于彼,因114解二障宽狭115。

  “烦恼障中,此障必有”,法体宽故。烦恼障狭,“彼定用此为所依故”。

  何故用此为所依也?

  答:此通粗、细。烦恼所缘,必是法故,彼唯是粗;有法执时,非必有故116。

  《胜鬘经》说“世尊!于此起烦恼刹那、心相应”等,乃至“若复过于恒沙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如诸种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长。若地坏者,彼亦随坏117”。若无明住地断,诸所应断,皆亦随断。《璎珞经》下卷说亦同之118。

  由此问言:若有烦恼障,皆有119所知障耶?

  应顺前句答:若有烦恼障,定有所知障。

  若尔必俱,应二障体无120有差别!

  【论文】

  九·五五 体虽无异,而用有别。

  【疏翼】

  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中,第二体一用别。

  【述记·卷五十三】

  第七识等应二执体俱。是二执故。如二执用121,体不相违,可唯一体。用义分故,可说有别122。同一种生,用分为二。如一识体,取境用多故123。

  【论文】

  九·五六 故二随眠,随圣道用,有胜、有劣,断或前、后。

  【疏翼】

  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中,第三解何以知。

  【述记·卷五十三】

  又何以知者,此中二障随三乘“圣道”,“有胜、有劣,断或前、后124”。

  若望二障行相相对,即烦恼障粗,所知障细;若望圣道,断即不定:或有先断烦恼障,不断所知障,如二乘等125,求涅槃故。或有先断所知障,不断烦恼障,如住出初地等十地菩萨126。

  此依种说,不依粗重。趣一切智故127,或有亦断烦恼、所知二障。谓入初128地、金刚心菩萨129。此依种说,若依粗重,十地皆得。得二果故,故须双断。俱非,谓诸异生——不断二障粗重种子故130。

  以上皆由不定前、后,故复言“或”,种随现行体一、体异。

  又烦恼障中自类障131九地,可有粗细,先断粗,后断细132。其所知障,不可依地而立品数,但依所障,辨能障粗细。有初133地修道断有顶所知障,而欲未尽;第二地等,亦复如是。不可依地而立品类,但由圣道134,故复言“或”135。

  【疏翼】

  以上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三因解二障宽狭讫。

  【论文】

  九·五七 此于无覆无记性中,是异熟生,非余三种。彼威仪等,势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四无记简余三。于中分二:一、定“异熟生”并出所以,二、明“无覆”望二乘。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问:此既无记,四无记中,何无记摄?

  “余三无记136”势力“薄弱”,不能“覆所知”,不“障菩提”故。若“异熟生”,势力强厚,通作意生,计度所起,能“覆所知障菩提”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非业果也。虽与不善,有覆心137俱,不障二乘,但名“无覆”138。

  【论文】

  九·五八 此名无覆,望二乘说;若望菩萨,亦是有覆。

  【疏翼】

  第四无记简余三中,第二明“无覆”望二乘。

  【述记·卷五十三】

  此名“无覆”,望何人说?

  不覆二乘转依果故,二乘无学可现行故,非彼无学说染现行,故名“无覆”。“若望菩萨,亦是有覆”,覆所知境,障菩提故。亦彼二乘通无覆摄,故于菩萨乃有“亦”言。

  然破计中,《佛地论》139说:有执不可导彼空智,异熟心非能140熏,能遍计唯意识等141。已如前卷“遍计”中解142,此中不说。

  《佛地论》说:前师难云:若善无覆143无法执者,何故不能了达法空?后师质云:亦无我执,云何不能了达生空?彼言:第七识人144执俱故。今言:我亦尔,第七识145法执俱故146。

  二难既齐,然前师不许第七识中有法执。不尔,违自比量。法空、我空二难齐故147。

  既有相、见分而何故非执者,如前卷解148。

  此总第四、三性破计分别149讫。

  【疏翼】

  以上第二解所知障中,第四三性分别亦遮外计门讫。

  【论文】

  九·五九 若所知障有见、疑等,如何此种,契经说为无明住地?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五释外妨难。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自下第五、释诸违妨。

  此外人难:何处经说?

  《胜鬘经》说。不依《璎珞经》150,非极成故151。

  如彼经〈一乘章〉第五云:152以153分段生死故,说阿罗汉:我生已尽,得有余果证,名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办154;七种学人名所作已办,所断烦恼,更不受后有,名不受后有。非尽一切烦恼、一切一切受生,不受后有;有无明住地变易生故。

  烦恼有二: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起155者,无始无明住地。

  世尊156!此四157住地,一切上烦恼若烦恼158依种,比无明住地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五住地中,无明住地,其力最大。恒河沙等数上烦恼依,亦令四烦恼久住,二乘智所不能断,惟如来智之所能断159。

  即无明种子,亦言种类,即五门种类当无明种类也。

  【论文】

  九·六○ 无明增故,总名无明,非无见等。

  【疏翼】

  第五释外妨难中,第二论主答。于中分二:一、正答,二、例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既通见等,何故彼经唯说无明为所知障?

  此、论主答。

  今此住地,“无明增”上160故,总立“无明”,“非无见等”所余烦恼。

  何以名“增”?一者、体增:虽161余烦恼有俱不俱,无明皆162有,为此障故,如二乘无学等163,非164有余烦恼俱故。二者、用增:迷一切境、障一切智,不令得佛果,非如烦恼故。三者165、难断增:要上上道,方能断故。故名为“增”。

  【论文】

  九·六一 如烦恼种,立见一处、欲、色、有爱四住地名,岂彼更无慢、无明等?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例解。

  【述记·卷五十三】

  此、以例解。

  “如烦恼种”,见、修皆有,然分别起者,“立见一处”名。岂分别中更无贪等?修道之中,唯说于“爱”,岂无嗔等?然初唯“见”,后唯说“爱”。既见所断,见力偏增,分别之首故。修所断,爱力偏增,润生惑故;法执住地,无明力增故;唯说无明,非无余也。

  此五住中,初、唯见道所断烦恼障;次三、修道所断烦恼障;后一、见、修所断所知障。初、迷谛理胜,一处为言,一处断故;次三、有品迷事、理惑,约界论之;后一、障智,总名无明。无品数故,无有166别迷谛行相故。

  “地”者,依止。种子与现行为依,名之为“地”。此约数、种、断167品等门,分别五住地168可知169。

  总是第一出二障体,释二障名讫。

  古云:此五住地如四流体,三界烦恼等一切无明名“无明”者,不然170。此文为正。

  【疏翼】

  以上第二解二障中,第一出体释名等讫。

  【论文】

  九·六二 如是二障,分别起者,见所断摄;任运起者,修所断摄。

  【疏翼】

  第二解二障即广释“二取随眠”中,第二见修所断。

  【述记·卷五十三】

  明二障中,第二见修分别。

  俱生、分别,既通六识,分别起者,见道所断,粗易断故。六识之中俱生起者,修所断之,细难断故。

  前言五识随意引生,即成分别171。俱生之惑,如五识中烦恼障说172。无违理失。即初地中,断五识惑,二173障并得。

  【论文】

  九·六三 二乘但能断烦恼障,菩萨俱断。

  【疏翼】

  第二解二障即广释“二取随眠”中,第三约人分别。

  【述记·卷五十三】

  三、约人分别。

  “二乘但能断烦恼障”等,求解脱故,所知之障不障彼故。“菩萨俱”障,二果别故。由作意故,断有先后174。后中定障,二乘亦分175断,少176故,不说。

  【论文】

  九·六四 永断二种,唯圣道能;伏二现行,通有漏道。

  【疏翼】

  第二解二障即广释“二取随眠”中,第四约有无漏道伏断分别。

  【述记·卷五十三】

  第四、有无漏道伏断分别。

  伏烦恼时,此俱法执亦不起故,名伏法执,非别起伏道。或见道前加行智伏。诸论皆177有漏诸道不能断种。有相缚故,粗重缚178故,不证理故。无漏不尔故。

  【论文】

  九·六五 菩萨住此资粮位中,二粗现行,虽有伏者,而于细者及二随眠,止观力微,未能伏灭。

  【疏翼】

  第二解二障即广释“二取随眠”中,第五结归颂文。

  【述记·卷五十三】

  自下第五、结归本颂。

  “二粗现行虽有伏者”,即伏多分分别之粗惑,因邪师邪教179皆伏自180思惟者,未尽,下四善根等方尽。

  而细分别者,及二障中若粗、若细所有随眠,由能对治止观力微,未能伏灭。初起止观未胜修181心,不如四善根中能伏二细分别现种。其俱生现种,皆少亦能伏。

  次加行位及第十卷皆有此文182。

  此中“伏”言,非为六行修习势力制之不起,令彼不自在,是此中“伏”义,下准此知。菩萨不断下界地惑,起定生上故183。

  又约十地分别断之法用等,下自有文184,不烦预述。如《中边》上卷说,此二障诸障相摄185。

  以上解颂讫。

  【疏翼】

  以上第一解初位第二十六颂文中,第一别释颂文讫。

  【论文】

  九·六六 此位未证唯识真如,依胜解力,修诸胜行,应知亦是解行地摄。

  【疏翼】

  第一解初位第二十六颂中,第二显位修行。于中分二:一、辨位,二、辨修行。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二、辨位修行。此即辨位,后明修行。

  《摄大乘论》说五道为四:谓胜解行地、见、修、无学地186。

  今以此即彼,四地中何地?十三住中何住?

  此位依胜解修行,亦“解行地”摄。论言“亦”者,亦顺决择分。彼187是“解行地”,此亦如是,故论有“亦”言。“胜解”者,即决定义。散心决意解思惟,未证解故。“亦”言,至下当知188。

  【论文】

  九·六七 所修胜行,其相云何?

  【疏翼】

  第二显位修行中,第二辨修行。

  【述记·卷五十四】

  下、辨修行。初、问,次、答。189

  虽言“胜行”,何者为“胜行”?

  【论文】

  九·六八 略有二种:谓福及智。诸胜行中,慧为性者,皆名为智,余名为福。

  【疏翼】

  第二辨修行中,第二答。

  【述记·卷五十四】

  下、答“胜行”,有二:初、显二种行,后、明练190行。辨二行中,初、辨福智行,后、辨二种191利行。192

  “慧”为体者,是“智193”;非慧为体,名“福194”。此克性出体,即十力195、一切智196是“智”;余中,有“福”。

  五十七“二十二根”中,虽与诸文不同197,且佛十力、慧根、具知根摄,唯是“智”。

  四无所畏198、五根,具知根摄。通福、智。诸相、随好、舌根及四根依处——谓身根、男199根、眼根、舌根——依处,合四根所摄;即唯是福。三不护200,如无畏。三念住201,非根摄,无贪、嗔所摄;即唯福。大悲202,无嗔、痴所摄。无忘203失法204,如力。

  一切种妙智,亦尔,唯是智摄。永断习气205,非根;六根所证。

  菩提分206中,四念住207、根208、力209、觉支210、道支211少分,是智;四正勤212、四神足213、根、力、觉支、道支少分,是福。余唯福非智,余应准知。

  由此诸功德种,门总为论中应作四句:唯是智,非福——谓十力、一切智、一切种妙智、无忘失法、四念住、愿智214等215;有唯是福,非智——即诸相、随好、三念住、大悲、四正勤、四神足等;有亦福,亦智——谓四无畏、三不护等,五根、五力、七觉、八道支等;有非福、非智——依事分别,谓216永断习气、无为功德等。

  余差别门功德福、智,如理应思。

  【论文】

  九·六九 且依六种波罗蜜多,通相皆二。

  【疏翼】

  第一辨福智行中,第二以六度为例。于中又二:一、辨六度通相,二、辨六度别相。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并名为福,皆名为智——与智俱行、助成智业,皆名为智;与福俱行,助成福业,并名为福。此依助伴,通相出体。

  【论文】

  九·七○ 别相,前五说为福德,第六智慧。

  【疏翼】

  第二以六度为例中,第二辨六度别相。又分二解:一、克性出体,二、邻近出体。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克217性出体者,“前五”是福,非智性故;“第六智慧”,非福性故,正智自体故。

  【论文】

  九·七一 或复前三,唯福德摄,后一唯智,余通二种。

  【疏翼】

  第二辨六度别相中,第二邻近出体。

  【述记·卷五十四】

  邻近生起出体者,“前三唯福”,远智慧故;第六唯智,性是慧故;“余通二种”,即精进、定,邻近于慧,亦起慧故。

  七十八、《解深密经》218、三十六初说,亦同于此219。

  彼解云:前三为福,第六是智,余二通二。若依精进修布施、持戒、四无量等,名福;若依精进修三慧、六善巧、观四谛缘生法等,名智分。若依静虑修四无量,名福;若依静虑修六善巧等,名智分。福、智有六种,“一一分别,应知无量”等,乃至广说220等。

  此文唯三:或有前三为福,义如前说221。后三唯智,近生智故。或有初三及定,是福;后一,唯智;精进,通二。或有初三及定,为福;精进及慧,为智,策慧胜故,此并有文;后四波罗蜜,唯智,非福,后得智故。

  此中且说六。如《对法》、第十二抄会引222。

  上来福智“一种二”讫。

  【疏翼】

  以上第一显二种行中,第一辨福智行讫。

  【论文】

  九·七二 复有二种:谓利自、他所修胜行。随意乐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

  【疏翼】

  第一显二种行中,第二辨二种利行。于中分三:一、辨一切胜行通二利,二、依别相二利别摄,三、所摄无边。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随意乐力所为223,一切诸功德等,皆通二利。

  【论文】

  九·七三 依别相说,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摄;四种摄事、四无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摄。

  【疏翼】

  第二辨二种利行中,第二依别相二利别摄。

  【述记·卷五十四】

  “菩提分等”,“等”,取禅支、十八不共法、诸相、随好等“自利行摄”。然四十三说:六度唯自利,四摄利他故224。

  “四种摄事、四无量等”,“等”,取神通、大悲、不护、三念住,皆“利他行摄”。

  此中所望总聚,一向多分为论,非依体性。依体性者,应四句分别:或唯自利——谓相、随好等;或唯利他——谓四摄等;或自他利——六波罗蜜等,布施等中,亦俱利故;或俱非利——便非功德。

  “六到彼岸”,下225自广解226。

  “菩提分法”,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三十七种。如《对法》、第十抄227。

  四摄228如《大论》四十三,谓布施229、爱语230、利行231、同事232。以九233门分别234。

  四无量235:谓慈236、悲237、喜238、舍239。如《对法》第十三等抄240,及别抄解241。

  四十九说:以胜解行地,乃至到究竟地,有四种菩萨行:一、波罗蜜多,二、菩提分法,三者242、神通,四、成熟243有情244。

  即彼又说:三十二相、八十随好在种姓地,唯有种子依身而住。明知:种姓住,未入僧祇;若在胜解行地,始能修彼能得方便;若在清净增上意乐地中,乃名为得;在诸余地,转胜清净;在如来地,善净无上245。

  又云:若诸不共佛法246下劣者,先菩萨时亦已247成就248。至佛之时,“善净圆满”。又此一切菩提资粮249,有250远、有近。远者,谓去菩提果远251,在地前也;近者,去菩提近252,谓初护得诸相随好异熟果时。从此以上,展转清净253。

  依此等文,故知:初劫中修一切菩萨行、一切菩提分法,虽少分得,未名为证。未得无漏,未名得异熟果,未净胜故254。

  【疏翼】

  以上第二辨二种利行中,第二依别相二利别摄讫。

  【论文】

  九·七四 如是等行,差别无边,皆是此中,所修胜行。

  【疏翼】

  第二辨二种利行中,第三所摄无边。

  【述记·卷五十四】

  如是一切自他利行,皆是此位所修胜行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胜行”中,第一显二种行讫。

  【论文】

  九·七五 此位二障虽未伏除,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练磨其心,于所证、修,勇猛不退。

  【疏翼】

  第二答“胜行”中,第二明练行。文分为二:一、总出,二、别释。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此文:初、总。

  “练”谓陶练,“磨”谓磨莹255,即修治义。

  【论文】

  九·七六 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便退屈,引他已证大菩提者,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乐能修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便退屈,引他粗善况己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练磨其心,坚固炽然,修诸胜行。

  【疏翼】

  第二明练行中,第二别释。

  【述记·卷五十四】

  《摄论》第六256说入因中,三种练磨心;断除四处;缘法义境,止观恒常殷重加行,无放逸故257。此中但有三练磨心。

  初练磨心中,云“广”者,无边;“大”者,无上;“深”者,难测;“远”者,时长258。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第一练磨心广深退。

  第二练磨心难修退259:文皆可解。

  第三练磨心难证退:引他粗善者,谓有障260善,名为粗善。谓行施等。彼于命终,即便可爱一切自体圆满而生。我有妙善无障碍善,云何不得一切圆满?圆满佛果者,即转依也。以深妙故,功德备故,诸佛转依,难可证也261。

  彼262皆广解,无别义趣,意与此同,故不烦引。

  初且举“菩提”,后且举“转依”,论实皆得263。

  “除四处”者,一、离二乘作意264,二、诸疑离疑265,三、离所闻思我、我所执266,四、断除分别267。

  “缘268法义境”:缘似法似义等,如彼广说269。

  【疏翼】

  以上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中,第一段别举初﹝第二十六﹞颂别解第一资粮位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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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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